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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法则》竞技场规则简要介绍攻略

作者: 佚名 2013-07-08 09:12

1.竞技场规模

竞技场内的所有战斗都不会对荣誉值的加减有任何影响。

2.竞技场赛季

以每3个月为一个赛季(约100天)展开竞技比赛。当赛季结束时,战队的参赛次数、胜利次数、失败次数、冠军次数,以及战队个人的参与次数、胜利、失败数量将被清除。竞技场积分、战队夺冠记录、个人成绩记录将被保留。

3.参加竞技场

所有比赛(练习赛、淘汰赛)都需要玩家组成战队才允许加入比赛,所有的竞技场胜负记录都会被记录在战队上。

创建条件:人物等级达到80级以上,并交纳50万游戏币的手续费。

战队名称:队长在创建战队时,可以为战队命名,字数限制7个汉字。

人数上限:6人。由于单个队伍的人数上限为5人,因此战队中有一名成员作为替补选手。替补选手无论是否参与战斗,均可获得与其他队员相同数量的竞技场积分。当比赛结束后,奖励结算时,未参赛的战队队员(替补队员)不在线,将不能获得奖励积分。

队长权限:经常战队队长的管理权限包括“邀请”、“开除”、“移交”、“解散”,战队被解散后,所有战队相关的竞技场记录会被全部清除。竞技场积分将被保留。

队员权限:队员只有退出战队的权限,退出战队后与战队相关的记录被全部清除,竞技场积分将被保留。

4.胜负规则

胜利条件:

1)对方队伍5人全部死亡,我方至少存活1人。

2)竞技场的15分钟的限时结束,我方存活人数多于对方。

离线处理:

1)在比赛当中玩家“离线”的判定等于“死亡”(失败)。

2)在比赛当中离线的选手,会被系统传送出竞技场,且不能获得本场应当获得的任何奖励。其所在队伍,将该玩家视为算作队伍的战斗减员。

平局条件:

1)竞技场的15分钟的限时结束,且双方存活人数相同。

2)双方同时全部死亡。

3)比赛中如果出现平局,则按双方失败进行判定。

失败条件:

1)己方队伍5人全部死亡,对方至少存活1人。

2)竞技场的15分钟的限时结束,我方存活人数少于对方。

3)如果玩家在竞技场比赛中队伍解散,则会被立即判定为失败。

死亡复活:

1)竞技场内禁止使用原地复活。

2)“回城复活”选项将变更为“退出竞技场复活”。

3)“退出竞技场复活”的复活点设置在报名NPC面前。

4)当竞技场结束时,玩家自动复活到报名NPC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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