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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仙》交识朋友

作者: 朱平慧 2013-11-14 09:19

界面说明

1、点击好友按钮或通过快捷键"F"打开好友界面。

2、好友标签包括:"好友"、"临时"、"黑名"、"宿敌"。

3、当玩家结成师徒、婚姻、结拜关系时,在好友子标签下会自动添加师徒、婚姻、结拜分组,并将与该玩家结成特殊关系的其他玩家添加到对应的关系分组中。 

好友加入方式

1、点击“添加”可以对对方发起好友请求。并可选择加为好友或临时好友。

2、在发起好友请求时,发起方将把被请求方加入自己的临时好友。等对方同意后,由临时好友变为好友。

3、点击“设置”,玩家通过"好友验证方式"下拉菜单可以选择是否允许别人加自己为好友。

4、当前同一队伍内的玩家互为临时好友。

5、有交易行为发生时,交易双方互为临时好友。

6、对方申请将自己加为好友,自己"拒绝"或者"同意",都将对方为自己的临时好友;自己点击"同意并将对方加为好友"则将对方加为好友,且不加对方为临时好友。

删除操作

1、玩家点击好友,选择"删除好友",该玩家被移至临时好友。

2、玩家点击临时好友,选择"删除好友",该玩家被删除。

黑名

1、在好友或临时好友名字上点击右键,选择"移动好友",将玩家加到到"黑名单"。

2、玩家不会收到黑名单玩家发出的好友申请。

3、玩家不会接收到黑名单玩家发送的信息,需要屏蔽的渠道包括:好友聊天、私聊、其他聊天频道(如世界、传音、帮派等)该玩家发送的信息、邮件。

4、玩家不能向黑名单内玩家发出信息,需要屏蔽的渠道包括:好友聊天、私聊、邮件。

宿敌

1、宿敌为系统自动生成的名单,不能主动加宿敌,但可以删除。

2、被PK死亡(不包括切磋、竞技场、战场、帮战等)后,自动将对方加入自己的宿敌名单。

3、宿敌名单中一共可以存放30个玩家,超过30个后会自动替换掉最早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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