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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家庭宽带也被指虚假宣传,千兆只存在实验室

作者: 吕云 2013-10-16 09:09

不仅大陆网民抱怨自己的网速太慢,香港的家居宽频也是「讹秤」投诉不断,曾经被拿来同中国大陆做对比的1000MB极快网速原来只限实验室,有市民购50MB个人服务实际全幢大厦分享,更有电讯商单方面改合约限速,消费者要求取消合约反被罚款。

本港有电讯商提供高达1000Mbps网速的家居宽频服务,但现实受不少因素影响,包括部分装置未必支援高速传输、电脑内置防火墙等。(资料图片)

浸会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吴其彦表示,现时宽频制式可支援1000Mbps,惟用家电脑太慢,会影响实际的传输速度。(资料图片)

香港《商品说明条例》新修订虽然生效却难规管,有大律师指电讯商仅需列明网速会受某些因素影响,即不属违规。

投诉人A是100Mbps光纤宽频的用户,但网速测试显示所购服务之网速最低仅4Mbps,最高也只有32Mbps,虽然电讯商屡次更换上网仪器,但情况未有改善。他认为电讯商从来没有提供声称的100Mbps网速,是以欺骗手法作推销。

投诉人B则在街上被一名电讯商推销员推销99元50Mbps宽频上网服务,推销员声称可先安装後签约,安装後安装员利用通讯办网站的网速测试其网速,结果显示只有20Mbps,安装员称因他的手提电脑太旧,所以才会这麽慢。

然而,B使用时却发现网速根本没有50Mbps,手机透过WiFi上网时通讯办的网速测试显示,网速只有2Mbps。

他遂向电讯商查询,始揭50Mbps是整座大厦共用网速,B所购服务计划的网速只有1.5Mbps,他认为该电讯商全心诈骗。

公司改约用户撤合约罚款

亦有无限家居流动宽频用户遭电讯商突然加入限速条文,他觉得电讯商的做法不公平,因签约时并无限速条件,电讯商却单方面修改,而电讯商的职员表示,若用户取消合约需罚款1,500元。

市面上不少电讯商都爱以「最高1000Mbps」、「100Mbps光纤入屋」、「网速50Mbps」等作招徕,吸引追求网速够快的消费者,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坦言,一般用户的网速难用到100Mbps,而1000Mbps只会出现在实验室内。

浸会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吴其彦称,现时宽频制式可支援1000Mbps,惟用家电脑太慢,会影响实际的传输速度,「就像在一条高速公路,但用家的车限速,只能慢慢行」。

列明受影响条文不属违规

吴其彦早前亦转用家居1000Mbps光纤宽频,技术人员曾当面测试,显示速度可达700至800Mbps,他安装了路由器及电源綫後,速度只达100Mbps。

不过,吴其彦不觉被骗,因明白外在原因会阻碍数据传输,「以前我用的是5、6Mbps,现在已快了很多。」

用户未能用尽网速,有人觉得受骗,有人认为并无问题,香港消费电子产品联盟主席方保桥指,不少电讯商都会注明实际网速会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条文。

那到底《商品说明条例》新修订可否加以规管?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坦言,只要电讯商加入有关条文,未必会触犯新修订,但若没有列出有关条文,则有机会违反「误导性遗漏」。

电讯商:极速仅限於实验环境

有提供500Mbps及1000Mbps网速服务的香港宽频发言人承认,两种速度都仅限於实验环境下,才能达到的速度,现实中有不少因素会影响网速,包括部分电脑装置如iPad非能支援高速传输、内置防火墙,甚至太多人同时浏览同一网站等。

和记电讯发言人表示,已就商品说明条例新修订采取适当措施,会继续确保措施符合法例要求。PCCW发言人表示,会严格遵守法例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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