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如今却有越来越多的人不随意做好事了,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敢做。因为人们渐渐发现,本来是做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最后却常常惹祸上身。最典型的就是扶起摔倒的老人,结果反被诬赖为肇事者而遭索赔的事件了吧。
大无语!女子没打招呼到男同事家摘梨,不慎被砸伤眼睛竟想索赔13万!
具体内容
近日在湖南长沙,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好心人做好事,结果反被告上法庭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刘女士得知同事黎先生家里的梨子成熟了,于是便与另一名同事相约到李先生家里摘梨子。事发当天,因事先未打招呼,刘女士前往黎先生家里的时候,黎先生并未在家。
黎先生的妻子黄女士得知刘女士二人是丈夫的同事后,热情地拿出竹篙帮刘女士去果园打梨。在打了几个梨子后,刘女士将梨子捡起,结果起身时不慎被一个“姗姗来迟”的梨子砸中眼眶。刘女士入院治疗了15天,花费了1万多元,经司法部门鉴定左眼10级伤残。
事后,刘女士找黎先生索赔无果,于是便将黎先生告上法院,索赔13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黎先生妻子的行为系好意施惠,刘女士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要求好客主人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遂驳回刘女士的请求。
法院表示: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核心价值观,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主审法官表示,刘女士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要求好客主人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
对此网友们也是纷纷热议:
1.“还好驳回了,现在人良心呢,万事先讹讹讹,人家好意施惠,结果你还要人家赔钱。”
2.“这种无缘无故被告,对我产生了负面影响。我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告她要精神损失费?”
3.“完了,我们每年琵琶成熟的时候都去我同学家摘枇杷,他要是看到这个新闻,以后会不会拒绝我们过去啊!”
不得不说,现在很多人真的是人心不古,但凡能沾边的事情,就能索赔,根本就不理会什么道德风尚问题,还好法院还世间一个公道,不然做好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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