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在勇者之翼开启不删档内测活动期间,御风行公司推出全新网游运营模式——玩家花多少退2倍,现金返还,网银到账。玩家在享受免费游戏的同时,在商城消费后将获得与消费额等额现金退款,两倍返还,网银到账,迅速便捷。御风行公司开创的全新运营模式,在保证玩家利益的同时,也为网游行业的发展助力!颠覆了网络游戏属于消费活动的性质,使玩家在游戏过程中舒缓压力的同时,在不违反现行金融政策的情况下,具有理财产品保值增值的金融产品特征。
活动说明:
在勇者之翼不删档内测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游戏账号中任意角色在游戏商城内使用不绑定龙券消费累计金额需达到人民币300元(含300元)以上,即可在未来六个月内陆续领取官方返还的等值现金和等值勇者之翼绑定龙券。
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29日-12月31日 (消费期)
2013年1月1日-6月10日 (返还期)
活动地点:
勇者之翼所有服务器
奖励规则:
例如:2012年11月29日-12月31日期间游戏角色A进入游戏商城内使用不绑定龙券消费满300元(30000不绑定龙券),等级达到40级以上,此游戏活动奖励比例为200%,那么玩家A将在未来的6个月内共获得300元的现金奖励+等值300元人民币的绑定龙券奖励。
温馨提示:正常情况下,普通玩家开服两天即可达到首月的返还所需等级40级。
领奖条件:
1、 活动期间游戏账号中任意角色在勇者之翼游戏商城内使用不绑定龙券消费累计金额需达到人民币300元(含300元)以上,且该游戏角色等级必须大于返还期内所对应的等级,可按照上述奖励规则获得与消费金额等值现金及与消费金额等值绑定龙券返还。其中:返还期内的第1、2个月用户可分别获得消费期消费金额10%数额的绑定龙券及消费期消费金额10%数额的现金;第3、4个月可分别获得消费期消费金额15%数额的绑定龙券及消费期消费金额15%数额的现金;第5个月可获得消费期消费金额20%数额的绑定龙券及消费期消费金额20%数额的现金;第6个月可获得消费期消费金额30%数额的绑定龙券及消费期消费金额30%数额的现金;六个月玩家共获得100%消费额的现金和100%消费额的绑定龙券,共计200%等值消费回馈玩家。
2、 活动消费期结束后,玩家需在返还期中的申请日(每月1日-3日)进入奖金申请系统填写建设银行绑定信息,玩家必须提供建设银行账户为现金返还指定帐户,建设银行收款人姓名必须和游戏账号注册的真实姓名保持一致后方可进行返还。
奖金发放:
对达到领奖条件、并在申请日填写奖金申请信息的玩家,官方将于返还期中每月的10日进行奖金发放,现金将打入玩家填写的建设银行账户中(20个工作日内方可到账),绑定龙券由游戏内系统邮件发放(1-5个工作日到账),系统邮件只保存7天,请玩家及时领取!
活动参与流程
1、 下载注册进入游戏;
2、 充值并兑换成勇者之翼商城货币不绑定龙券;
3、 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游戏账号中任意角色在游戏商城内使用不绑定龙券累计消费金额需达到人民币300元(含300元)以上,且该游戏角色等级必须大于返还期内所对应的等级;
4、 在奖金申请日期间,玩家登陆奖金申请系统,填写真实有效并符合系统要求的用户资料信息并提交给官方;
5、 返还期的每月1日-3日为奖金申请日,每月4日-9日为奖金信息审核日,每月10日为奖金的返还日;
6、 返还奖励中现金部分20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建设银行账户,绑定龙券部分从游戏中系统邮件内进行领取。
注意事项
1、 游戏商城货币兑换比例:1元(人民币)=10点券(充值平台货币)=100不绑定龙券(游戏商城货币)
2、 不同角色消费记录单独计算,不叠加、不累计。
3、 游戏商城使用不绑定龙券消费行为仅指:在游戏道具商城中,使用不绑定龙券购买游戏道具的行为。
4、 非游戏商城购买道具所消耗的不绑定龙券均不参与本次活动。
5、 返还金额计算按照百位取整计算。(如:玩家消费300元至399元,返还金额按照300元计算;玩家消费1100元至1199元,返还金额按照1100元计算,以此类推)
6、 在申请日期间未进行申请的玩家,将视为自动放弃奖金处理。
7、 奖金申请系统的绑定信息只可填写一次且不可修改,填写错误造成一切后果由玩家自己承担。
8、 现金返还帐户必须为建设银行账户,建设银行收款人姓名必须和游戏账号注册的真实姓名保持一致后方可进行返还。
9、 现金返还期间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玩家自付。
10、现金返还到账速度由银行汇款速度决定。
11、绑定龙券奖励由游戏内邮件系统发放,系统邮件只保存7天,请玩家及时领取,逾期未领不予补发。
12、返还期间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官方客服人员联系。客服电话:010-59059039
成功领取现金案例:
账号yzolgg的玩家A在账号内建立了多个游戏角色,并且其中的一个角色在2012年11月29日~12月31日期间在游戏商城使用不绑定龙券购买游戏道具累计消费金额达到人民币300元(30000不绑定龙券),在2013年1月1日前该角色达到了40级,并且玩家A在2013年1月1日~1月3日(申请日)登陆了《勇者之翼》奖金申请系统,填写了真实有效并符合系统要求的用户资料信息。《勇者之翼》官方在2013年1月4日~9日审核并通过了玩家A的奖金申请需求,2013年1月10日官方将给玩家A返还30元人民币现金(直接打入玩家银行账户)和价值30元人民币的3000绑定龙券。2013年1月10日玩家A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现已经收到现金(到款速度与银行汇款速度有关)、上线登陆游戏在角色系统邮箱中领取了返还的绑定龙券。玩家A心中大喜,称赞道:《勇者之翼》游戏好玩,真金白银,货真价实,公司运营不坑爹,玩家快乐似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