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正式上线投入使用。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可通过登录这一微信小程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意味着,今后昆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实现了“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同时,全市住房租赁信息将有效纳入管理,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0日内应备案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云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过去,市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自己到住建部门窗口办理,略显不便,导致不少人出租、承租房屋时不愿去办。为了进一步加强昆明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推进昆明租房备案工作,本着精简流程、便民利民、诚信申报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开发了“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推广使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小程序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居住房屋租赁均需进行登记备案。信息登记备案内容主要是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基本信息、承租人基本信息、出租房屋的坐落、类型、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昆明租房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备案原则上由房屋出租人进行申报,若出租人无法申报的可由承租人进行申报,住房租赁企业为出租人的由住房租赁企业申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租赁交易的,在经纪机构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后,由经纪机构进行申报。
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个人登记入口”进行申报,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企业登记入口”进行申报。
申报方式为自主诚信申报,申报完成后,小程序将自动生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登记)表。城中村的住房租赁以信息登记为主。
备案的所有数据都将严格保密
针对市民关心的信息安全问题,《通知》强调: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安全工作,所有数据均须严格保密。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信息泄露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住建部门还将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在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小程序“安家昆明”的使用中,共同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并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小贴士:
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操作指南
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或者下滑微信界面找到微信小程序搜索框,并在搜索框输入“昆明租房备案”,点击搜索,(如右图),搜索出来后找到“昆明租房备案”这个小程序,点击进入“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主界面,登录后即可登记
个人登记入口界面
进入登记页面,房屋租赁企业通过“企业登记入口”进行申报,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个人登记入口”进行申报。
填写出租人信息,租赁企业填写企业信息,如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的需填写房屋所有权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房屋租赁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后,自动生成“昆明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或“昆明市房屋租赁信息登记表”。生成的备案信息表可通过点击首页“我的备案”查看,在备案信息列表中点击“查看”,即可看到登记备案(信息登记)表。
提前解除租赁关系,需注销登记备案(信息登记)的,可在“我的备案”中选择需注销的登记备案(信息登记)表,申请注销,点击“注销”,勾选或填写注销原因,点击“提交”,即完成注销申请。
文章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