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奇虎360公司要求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并赔偿损失1.5亿元。这起案件是迄今为止,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也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于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由于案件意义特殊,这起诉讼吸引了大量媒体的关注,数百家媒体现场参与报道,央视和湖南卫视更是直播了上午庭审内容。360和腾讯双方各派数名法律代表前往现场。值得一提的是,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和360董事长周鸿祎并未现身。
根据双方此前提交的证据,本案审判长将双方争论焦点归纳为五个方面,具体为:一为如何界定本案相关市场,二为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三为被上诉人是否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乱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四为本案相关民事责任应当如何承担,五为一审法院是否构成了程序违法。
360公司律师主张根据《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如果达到了二分之一可以推动经营确定市场地位。360称一审认定显示,2009年到2011年,QQ及其相关产品市场份额一直在88%到90%之间。
而腾讯方面则认为,QQ的相关地域市场应该为全球市场,在这个市场里有MSN、有电子邮件、短信、微博等等,他们都可以替代QQ,因此QQ不构成垄断。
双方律师就此话题唇枪舌战,目前今天的庭审已经结束,判决将择日宣判。对于今天的庭审现场表现,奇虎360公司总裁齐向东表示很满意。
齐向东:整体上我是非常满意的。审判长归纳总结,作为一个上诉方,我们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提出五大质疑,我觉得总结的非常全面,我们希望展开深入的法庭调查,让事实的真相能够破土而出。
“二选一”是腾讯对全国网民做出的一个错误决定,一审时我们认为法院在腾讯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这样一种事实认定上是有错误的,一审法院认为腾讯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腾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它的市值超过了中国将近40几家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市值总和的一半,而且腾讯业务涵盖了即时通讯、娱乐、游戏、资讯、电视、电子商务等全部互联网的业务,支配地位是毋庸置疑的。